相关问答
二手房买卖合同因下列情形会导致无效: 1、当事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不真实; 3、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规定; 4、违背公序良俗...
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 1、合同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合同违背公序良俗; 3、当事人不具备缔约资格; 4、合同当事人恶意串...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房屋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主要有以下七种: 一、房产、地产分别转让,合同无效。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卖方将房产和土地分别转让于不同的当事人,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方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 二、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合同无效。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登记过户为标志,否则,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生效,也就不能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果,即使房屋已实际交付也属无效。故只要房屋没有正式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即使卖方已收取了房价款,交将房屋交付买方使用,当事人仍可提出合同无效的主张。 三、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出卖他人房屋的,其买卖行为无效。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的,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卖,出卖共有房屋时,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 四、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出租房屋时,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房屋时侵犯共有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时,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五、单位违反规定购房,合同无效。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城市私有房屋。如因特殊需要必须购买,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单位违反规定,购买私房的,该买卖关系无效。 六、买卖中存在欺诈行为,显失公平,合同无效。买卖城市私有房屋,双方应当本着按质论价的原则,参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房评价标准议定价格,经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同意后才能生效。买卖合同生效后,双方均不得因价格高低无故反悔,应按合同议定的价款、期限和方式交付。但如果出卖人在房屋质量问题上有欺诈、隐瞒行为或在生效后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买受人可要求同出卖人重新议定价格,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 七、非法转让,合同无效。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包括买卖):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转让房地产条件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4、共有房产未经共有人书面同意的;5、权属有争议的;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1、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 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卖方将房产和土地分别卖于不同的买方,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方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 2、产权未登记过户,合同无效。 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登记过户为标志,否则,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生效,也就不能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果。即使房屋已实际交付也属无效。故只要房屋没有正式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即使卖方已收取了房价款,并将房屋交付买方使用,当事人仍可提出合同无效的主张。 3、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 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人出卖他人房屋的,其买卖行为无效。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的,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卖。出卖共有房屋时,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部分共有人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卖共有房屋的,其买卖行为也无效。 4、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 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已租出房屋时,须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所谓“同等条件”,主要是指房价同等,还包括房价交付期限、方式同等等。房屋所有人出卖房屋时侵犯共有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5、单位违反规定购房,合同无效。 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城市私有房屋。如因特殊需要必须购买,须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单位违反规定,购买私房的,该买卖关系无效。有的单位以个人名义购买私房,产权也登记在个人名下,但实际上是单位出资,作为单位的固定资产用于生产、经营、办公或用作集体宿舍等,这种情况属于单位变相购买私房,该买卖关系无效。凡享受国家或企业事业单位补贴,廉价购买或建造的城市私有房屋,需要出卖时,只准卖给原补贴单位或房管机关,否则也无效。 6、价格欺诈,显失公平,合同无效。 买卖城市私有房屋,双方应当本着按质论价的原则,参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房评价标准议定价格,经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同意后才能成交。买卖合同生效后,双方均不得因价格高低无故翻悔,应按合同议定的价款、期限和方式交付。但如果出卖人在房屋质量问题上有欺诈、隐瞒行为或在成交后发现内在质量问题的,买受人可要求同出卖人重新议定价格,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 7、非法转让,合同无效。
农村土地流转模式;一、向专业大户流转模式专业大户组织模式是熟悉农业种养技术并具备一定资金实力的农民,通过各种形式承包土地或者流入土地承包经营权,实行规模经营;其重要表现形式是“分时承包”,基本特点是在不改变土地承包权的基础上,土地经营权:1.可实行季节性流转,经营者根据生产需要向土地原承包人包租土地一个生产季节,种一季包一季,同块地在不同季节由不同经营者经营;2.承包一定年期,在不改变土地承包权、不改变土地用地的基础上,经营者长期包租土地。这种模式是农地流转刚开始时的一种比较原始的流转形式,特别适合我国大多数区域的现实生产力水平,具有很强的现实可行性。二、向股份制企业流转模式向股份制企业流转模式是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以股权入股企业,按股权分红。这种模式通过股份把分散的土地集中起来,进行规模化经营、专业化生产,提高农业的比较效益;这样有利于我国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实现规模化生产和经营。三、向合作组织流转模式向合作组织流转模式是农民以其承包的土地为基本出资,组成合作经济组织,由合作经济组织经营土地,农户定期获取分红的土地流转模式。这种模式可以发挥集体的优势以提高土地经济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其既可以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又可以是农民群众自发组织的服务性社团组织形式。四、向龙头企业流转模式向龙头企业流转模式就是农民把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村里或者自主,采取出租、转包或者入股等方式,流转给龙头企业,由龙头企业经营的模式。最常见的流转形式是农户把土地流转给农产品加工、冷藏、运销企业。由公司强化农地资源的开发,增加产出,并使其增值。五、土地合作社模式土地合作社模式是近年来在发达地区兴起的一种土地流转模式。是指农民自愿把土地共同“存储”到合作社里,合作社负责经营这些土地。这样农民能获取相应的收益分红,土地又能实现规模化经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9人已浏览
774人已浏览
153人已浏览
9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