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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缴费年限问题,经查询有关法规,未发现强制性规定。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以落实。2、应由用人单位负责办理生育保险手续,个人无法办理。3、...
(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一年以上(部分地区略有出入);(二)在生育期间必须处于在职状态,并继续缴费用;(三)、符合《》及有关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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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现行生育保险政策是根据2013年11月1日实施的《温州市生育保险办法》实行,该办法规定:职工在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已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缴费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同时符合上述规定的职工,因故中断生育保险关系累计不满2个月(含2个月),继续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缴费后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和复通手术的,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另外,生育保险费用是由职工所在单位缴纳,个人不缴费,这是根据生育保险办法对符合生育政策的职工予以保障。
生育保险由单位缴纳,我国法律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使用者已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员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员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所需资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要的。根据人社保办公厅的发文(详见2018年9月21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246号厅涵),2019年后公司注销,企业应该补缴2019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社保费用,之前的社保费用不做追缴。如果公司注销前没有开通缴纳社保功能,或者说已有缴纳,只是按照最低标准缴纳,这两种情况都不存在补交社保问题,可以直接办理注销手续。当然,首先要去办理已交人员社保减员,才能办理税务注销手续,接着就是银行注销及工商注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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