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民法通则》第81条第1款规定:“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又据《担保法》第31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
1、对担保人不可以适用支付令。为了在审判工作中正确适用督促程序,现对适用督促程序处理案件的若干问题规定的其中,设有担保的债务案件主债务人发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支付令就是在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的情况下,法院直接签发督促对方履行债务的文书,如果对方对支付令提出异议,那么支付令就失效了,转入诉讼程序。如果对方没有提出异议,在期满后申请人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财产保全主要是怕对方转移财产,那么执行阶段会比较困难。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一十七条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 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
第四百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已发出支付令的,支付令自行失效:(一)人民法院受理支付令申请后,债权人就同一债权债务关系又提起诉讼的;(二)人民法院发出支付令之日起三十日内无法送达债务人的;(三)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前,债权人撤回申请的。第四百三十三条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未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而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债务人超过法定期间提出异议的,视为未提出异议。如果债务人没有在规定的时间提出异议,而只是向其他法院提出诉讼,那么支付令仍然有效
1、对担保人不可以适用支付令。为了在审判工作中正确适用督促程序,现对适用督促程序处理案件的若干问题规定的其中,设有担保的债务案件主债务人发出的支付令,对担保人没有拘束力。债权人就担保关系单独提起诉讼的,支付令自行失效。 2、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支付令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42人已浏览
241人已浏览
588人已浏览
19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