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债权人可以起诉。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
可以撤回申请支付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监督程序...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第一百九十一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第一百九十二条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 第一百九十三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一百九十四条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债权人可以起诉。
支付令15天后没有偿还,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可以分期偿还。 协商不成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时,法院会查询债务人的财产。债务人无力偿还的,法院暂停执行,债务人有偿还能力后恢复执行。
申请支付令是一个监督程序。债权人可以在申请支付令后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向法院起诉后,法院将裁定监督程序终止。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监督程序。已发出支付令的,支付令自行失效:(一)人民法院受理支付令申请后,债权人对同一债权债务关系提起诉讼的;(二)人民法院自发出支付令之日起30日内不能送达债务人的;(三)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前,债权人应当撤回申请。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59人已浏览
13,716人已浏览
323人已浏览
41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