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农村房屋问题

2022-10-30
十年前,我家卖了两间房屋,包括一个院子。这两间房屋和院子仍在我家的房屋产权证内,此房卖给的是非本市户口人,签订协议是由本村大队做的证明盖章。现在由于拆迁,买房人不认同拆迁办给予的补偿金。请问我可以向法院申请收回两间房屋的权利么同时要求买房人将他们后期在院子建盖的房屋拆除我要付给买房人多少的补偿金请有经验的律师帮助解答。根据北京XX的房屋纠纷律师给出答案:你们进行的是农村房屋和宅基地的交易。《土地管理法》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法律明确限制宅基地的转让,为了保护农村村民的居住权。在我国,“房地一体主义”,即房屋转让和土地使用权转让是一体的。转让房屋时,宅基地使用权要一同转让。因为,我国限制宅基地转让,所以,房屋转让行为的效力在审判实务中,一般是判决无效的。综上,你还是可以请求该买卖无效,要回房屋和宅基地的使用权。在进行拆迁安置补偿时,你就可以房屋所有人的身份得到补偿。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