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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者可以单方解除旅游合同。根据《旅游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旅游行程结束前,旅游者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旅游者可以单方解除旅游合同。根据《旅游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旅游行程结束前,旅游者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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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旅游法》,旅行社吸引游客组游客组团旅游,因未达到约定人数不能出团的,可以解除合同。但境内旅游应至少提前7天通知游客,出境旅游应至少提前30天通知游客。因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旅行社因为自身缘故取消合同违背了合同的约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而违约金的赔偿问题需要具体根据合同约定协商解决。在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时,游客应记得就此事做出相关协议,并写入合同。旅行社在出发前7日内解除合同的,向游客退还全额费用,支付违约金:出发前7日至4日,违约金为旅行费用总额的10%;出发前3日至1日为15日%;出发当天是20%。如果乘客在出发前7日至4日解除合同,违约金为旅行费用总额的50%;出发前3日至1日为60日%;出发当天是80%。
在旅游行程开始前,一般情况下旅游者可以转让其旅游合同,除非该旅游合同性质不宜转让或者合同另有约定。旅游者转让旅游合同不需要旅行社同意,但是旅行社可以请求旅游者、第三人给付增加的费用,旅游者也可以请求旅行社退还减少的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除合同性质不宜转让或者合同另有约定之外,在旅游行程开始前的合理期间内,旅游者将其在旅游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请求确认转让合同效力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前款所述原因,旅游经营者请求旅游者、第三人给付增加的费用或者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退还减少的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旅行社组织旅游团在中国境内旅游的,以收取的旅游费减去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的房费、餐费、交通、门票后的余额为应纳营业税的营业额。导游及司机等有关人员的费用只是其成本、费用项目,不得从营业额中扣除。需要注意的是,利用自己的交通工具、饮食服务设施为游客提供了旅游必需的住、吃、行服务所发生的费用,在确定营业额时,是不允许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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