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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的行为构成违约,买方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如需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开发商违反购房合同是违法的 这个是相当不合理的,按理说,在交款,签完合同之后就该交一份合同给客户,而备案,交地税,国税,银行等等的合同都是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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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后,开发商未按期交房的,购房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1、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按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计算,合同没有约定的,按同地段房屋租金为标准计算。2、购房人不想要房子的,可以向开发催告交房,经催告后超过三个月仍为交房的,购房人可以解除购房合同,要求开发产退还购房款。《最高法院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第十五条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房户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1倍的赔偿,即承担双倍赔偿责任: 1、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2、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3、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即一房二卖的。
根据《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九条的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或者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房款、利息和损失赔偿,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1。故意隐瞒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故意隐瞒出售房屋已抵押的事实;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出售给第三人或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因此,如果是上述商品房欺诈,购房者不仅可以解除合同,还可以要求退还双倍的房价。如果不属于上述商品房欺诈,可以解除合同,要求赔偿损失,但不能要求双倍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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