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工会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妨碍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利,使职工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由同级工会或者上级工会依法给予处分;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
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具体任期由职工(代表)大会决定。企业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职工代表应当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群众性,职工代表中基层岗位职工的比例,不低于70%;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职工代表比例,不超过20%;有青年职工、女职工、进城务工人员和劳务派遣职工的企业,应当有适当比例的上述人员的职工代表。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选举、变更、罢免,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依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进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在任职期间,除因法定情形或者约定外,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作出不利于其履行职责的岗位变动。
企业应当向职工公开下列事项:(一)除商业、技术秘密以及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外的企业经营管理的基本情况;(二)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以及职工奖惩的情况和理由;(三)集体合同和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修订、续订、履行情况;(四)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情况;(五)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使用以及职工培训计划和执行情况;(六)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情况、安全事故发生情况和职工的职业病情况;(七)企业裁员的方案和结果;(八)评选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条件、名额和结果;(九)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43人已浏览
2,919人已浏览
13,650人已浏览
17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