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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用人单位辞退的,用人单位可以提起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如果是用人单位原因辞退员工的,需要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工资正常结算。 ...
被用人单位辞退的,用人单位可以提起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如果是用人单位原因辞退员工的,需要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工资正常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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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4年7月19日受聘于天津一家橱柜设计公司担任设计工作,当时商定工资为每月1200元,没有签订用工合同。但随后只第一个月拿到了全额工资,其他都以公司资金紧张为由拖欠。直到2005年2月9日离开时一共拿到了3900元。后讨要工资时又是以资金紧张为由要等到5月份才结清,到5月16号核算时又以每月工资800元结清。我该怎么办?如果起诉程序是什么?我该准备什么材料?有可能胜诉吗?盼望您的帮助您是5月16日结算的工资,还没有过劳动仲裁的时效,您完全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保护您的权益,同时可以向对方提出适当的赔偿要求,注意保护好证据。
工资依照正常工资结算,每月工资除以21.92天为日工资。计算员工最后一个月的实际工作天数,乘以日工资就是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因为是用人单位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必须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或发放一个月工作作为“代通知金”。并且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依照劳动者工作期间给与经济补偿金。工作不满半年者,发放半个月,满半年不满一年发放一个月,每满一年多发放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在员工交接完毕,离开公司时一次性结清。
员工退休的工资应该结算。只要劳动者提供劳动,雇主就应该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非法辞退的赔偿金和拖欠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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