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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人单位不是合法的,没有注册,或 者老板拒不支付,那就得找劳动仲裁委员会,当事人应当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
1.向劳动局投诉。请求加付赔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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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如果用人单位不是合法的,没有注册,或 者老板拒不支付,那就得找劳动仲裁委员会,当事人应当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委员会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做出受理或不受理决定,仲裁庭应当于开庭5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组成仲裁庭之日起45日内结案。会先调解,如果调解同意,会发放调解书,如果调解不成功则裁决,裁决后如不服可以15日内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收到调解书或者裁决书后就具备法律效力如果逾期不履行,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指通过转移财产、逃避等方式逃避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仍不支付的行为。《刑法修正案(八)》规定,以转移财产、逃避等方式逃避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处以罚金,并直接负责 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按照前款的规定进行处罚;前两种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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