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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注册物业管理公司前需要准备以下事项: (1)公司的品牌,名称(此过程必须谨慎,因为有一些名称可能被其他公司抢先注册且申请保护了)。 ...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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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是指业主对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以及建筑区划内共有建筑物、场所、设施的共同管理或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其他管理人对业主共有的建筑物、设施、设备、场所、场地进行管理的活动。民法典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物业,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它管理者进行管理。[1]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活动。广义的物业管理应当包括业主共同管理的过程,和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它管理人进行的管理过程。
物业公司设立所需条件包括: 1. 填写资质审批表一式两份; 2.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3. 企业章程复印件一份(首次申请提供); 4. 物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首次申请不提供); 5. 验资证明材料(工商注册时提供的注资发票)复印件一份(首次申请提供); 6. 企业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首次申请提供); 7. 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物业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每人一份; 8. 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劳动合同复印件,每人一份; 9. 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复印件,每人一份; 10. 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和劳动合同复印件,每人一份; 11. 专业技术人员的“社保”证明; 12. 机构设置框架图一张,每个级别框内需填写职务、姓名和电话(首次申请提供); 13.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一份; 14. 物业管理项目合同复印件,每个项目一份(申请三级(暂定)资质可以不提供),2003年12月以后承接的住宅物业项目,须提供招投标备案表一份; 15. 良好的经营管理业绩证明(申请二级资质提供); 16. 在北京市建设网上填报《北京市物业管理基本情况调查系统》的除首次申请三级资质的企业外,其他企业。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三款规定,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三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新设立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企业章程、验资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资质。
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方面:小区房屋及其设备的维护管理;小区绿化管理;小区卫生管理;小区治安管理;小区交通组织与管理;小区公用市政设施管理;小区消防管理;小区违章建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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