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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是超生也是有的,产假期间的待遇只人合法生育的才享受,我国目前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生育三孩,所以第三个孩子肯定是非法生育,单位不需要支付产假...
女职工申请哺乳假确需用人单位批准。 根据《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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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中国国家水平的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生育时,男性有多少天陪伴产假,但许多地方政府规定浙江省有15天陪伴产假,广东省有15天陪伴产假。
全国的政策是一样的,不可能铁路的哺乳假没有了,目前现行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早在1988年制定实施,《规定》明确,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时间,每次三十分钟。
不管是生育一胎还是二胎,从来就没有法定的“哺乳假”。女职工哺乳,只能按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第一、第二款执行,即“对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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