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面,承包方是谁,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就属于谁。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五条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面,承包方是谁,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就属于谁。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五条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9条规定:“承包方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或者出租给第三方,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转包后,虽然土地不再由原承包人耕种,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没有发生变化,承包关系也并不是发包方与接包方之间的关系,而仍然是原承包方与发包方的关系。如果出现承包的土地被用于非农业建设,或对承包土地造成永久损害的情况,及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承包合同的行为,即使是由接包方或承租方原因引起的,原承包方也要承担责任。反之,如果发包方有干涉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或不依照承包合同约定提供生产、技术、信息服务等行为,即使损害的是接包方或承租方的利益,发包方也应向原承包方承担法律责任。由此可见,土地转包存在着三方当事人,两方面的法律关系。从转包看,发包人与承包方之间存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关系,承包方与新的承包方存在转包关系。
1、发包方亦称发包机构,是指以企业所有权代表的身份参与承包经营活动的一方,在承包经营活动中,发包方是发包行为的主体,在一般情况下,它是处于主动的、有利的地位; 2、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是承包项目的乙方。
不履行承包合同,可按合同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如下: 1、继续履行,指合同义务没有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直至达到合同目的。 2、采取补救措施,指矫正合同不适当履行,使履行缺陷得以消除的具体措施。这种赔偿损失具有互补性。 3、违约金,指合同各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一方或各方违约时,违约方要支付给守约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以弥补守约方损失同时兼有惩罚违约行为作用的违约责任方式。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80人已浏览
706人已浏览
134人已浏览
23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