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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外就医的条件: 根据法律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保外就医: 1、身患而严重疾病、短期内而死亡危险的; 2、...
对于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罪犯,由本人及其亲属提出书面申请,经分监区讨论后报监区审核,审核通过后便可带罪犯到监狱医院进行医疗鉴定。经鉴定符合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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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们得到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然后征得犯人家属和所在地公安机关意见,再经过一系列的程序,即可。其次,取保人应当具备管束和教育保外就医罪犯的能力,并有一定的经济条件。再次,取保人资格由公安机关负责审查。当然简单的理解即使由你朋友的妹夫申请,家中直系亲属写出申请,递交到监狱,然后如果病情基本符合的话就进行鉴定。,!
1.对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由所在监狱、劳改队、少管所中队队务会讨论通过,报单位狱政科讨论并邀请驻劳改机关的检察院(组)人员列席参加,初审同意后,进行病残鉴定。 2.保外就医的病残鉴定由监狱、劳改队、少管所医院进行,未设医院的,可送劳改局中心医院或者就近的县级以上医院检查鉴定。鉴定结论应经医院业务院长签字,加盖公章,并附化验单、照片等有关病历档案。 3.对符合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罪犯,监狱、劳改队、少管所应当填写《罪犯保外就医征求意见书》,征求罪犯家属所在地公安机关意见,并与罪犯家属联系,办理取保手续。 4.取保人应当具备管束和教育保外就医罪犯的能力,并有一定的经济条件。取保人资格由公安机关负责审查。 5.取保人和被保人应当在《罪犯保外就医取保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一)由所在分监区全体警察评议通过,报监区审核。 (二)监区同意后,填写《病残鉴定委托书》送鉴定医院进行鉴定,由鉴定医师填写《病残鉴定书》,再送报监狱刑罚执行科进行初审。 (三)刑罚执行科组织刑罚执行委(包括法医和检察院)员会进行合议,认为符合条件的,填写《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审查合议审批表》 (四)通知家属取保,填写《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取保书》,并经具保人所在地公安机关审查同意。 (五)报省监狱管理局生活卫生处、刑罚执行处(狱政管理处)审查,由监狱管理局审批。 (六)宣读《暂予监外执行犯守则》、《暂予监外执行具保人须知》,由服刑人员和具保人签名。 (七)《填写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报道证》,予以监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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