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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
1、申请人在生育当月必须在南京参保; 2、申请人在南京连续参保满十个月; 3、生育日期必须在结婚日期之后; 4、孩子出生一年内提交材料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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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于南京生育津贴申报材料的情况,建议咨询专业人士。
文件规定的是生育津贴是结算给公司的,公司用这个钱给你按标准发工资,多了公司得,少了公司补齐。这样的话,你们公司的操作也不算是违规,你也没有损失什么。 除了生育津贴,发放给个人的是定额结算的生育住院等费用,规定的是顺产2000,剖腹产3000。
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18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办时应填报《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生育证明; 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原始材料; 婴儿出生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将生育保险费用拨付给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发给职工。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的,职工发生的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报销需要带的材料有: 医疗费用申报单; 本人身份证或社会医疗保障卡; 本人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 本人的病历本; 生产收费原件; 费用明细单; 出院小结。最好准生证也一起带上。如由他人代领,需带上代领人的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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