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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首先可以领取失业金,去社保局办理相关手续把失业金领上,然后以灵活就业的形式自己继续缴纳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这样你就可以享受生育报销和津贴了...
不可以了。生育保险只有在职职工有,由公司全额缴纳。根据国家规定,生育保险必须连续缴纳一定期限(福建是连续缴纳12个月),才能享受生育保险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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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休完产假就辞职的,只要参加生育保险的时间累计要达到12个月以上且到生育当月都必须是参保状态(在政府社保网上查到有关数据),就可以领取生育险,与劳动者辞职是没有直接关系的。申领条件: 1、参加生育保险的时间累计要达到12个月以上且到生育当月都必须是参保状态(在政府社保网上查到有关数据) 2、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计划生育服务证或准生证。符合上述条件就可以领,与劳动者辞职没有关系。报销期限 1、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 2、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 3、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应当在手术前申办; 4、男职工假期津贴,应当在其配偶生育后1年内申办。逾期申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受理。只要累计购买满一年,且生育期间一直在参保状态,具有准生证,女职工产假期间就可以享受到3至6个月的假期,以及享受工资待遇和产前检查费、接生费、手续费、住院费和药费的报销等等。(生育保险也是由企业购买,个人不用承担费用)。
可以的,根据我国生育保险规定,只要生育保险费用正常及时缴纳,那么生育津贴就可以拿。如果未及时缴纳或者停缴生育保险费用的,就不能享受生育津贴了。我国劳动法规定,怀孕期间单位是不能解除合同的,要到休完产假才可以,所以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至产假结束。
我国《劳动法》第62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可见,妇女生育产假是法定的,只要有怀孕和生育的事实,员工提出要求休产假,单位都应当无条件批准。但是,由于你未婚生育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故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15条规定:“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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