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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仲裁经庭审后调解未果,依法做出的法律文书叫劳动仲裁裁决书,不是判决书,劳动仲裁审理期限为45日,案情复杂经劳动仲裁委主任批准的,可以...
劳动仲裁案件的审理机关不是法院,是仲裁庭,仲裁庭应在开庭后的四十五日内下裁决书,该期限从劳动仲裁委立案之日起计算;如果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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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5日内受理从受理日开始起60日内结案(一般是在45日内,但最迟不超过60日),如果裁决书已送达单位,从送达之日起超过15日,单位还未履行裁决,你可以到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劳动仲裁裁决书是当事人期满不起诉时生效。 2.如果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依法在十五日内起诉的,则仲裁裁决不生效; 3.如果单位逾期不起诉的,则裁决书生效。劳动仲裁裁决书的诉讼时效是十五日,如果当事人对该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十五日依法提起诉讼; 4.如果当事人逾期不提起诉讼的,则仲裁裁决书对当事人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审理时限及先行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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