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可以并存的债务承担生效的条件

2021-11-30
并存债务承担,又称债务加入,是指债务人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而不是离开合同关系。债务承担成立后,债务人和第三人成为连带债务人。原则上,第三人无需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债务人或第三人可以向债权人发出债务承担通知。1、共存债务属于合同的一种,因此必须具备合同生效的一般要求。2、并存债务的承担以原债务的有效并存为前提。如果原债务自始无效或承担合同成立时已经消灭,则合同无效。如果原债务被撤销或解除,承担人仍不得代替债务人主动行使撤销权或解除权。在撤销或解除之前,债务承担合同仍然可以有效成立。但是,根据我国台湾地区民法的规定,承担人此时有权拒绝支付债权人。如果原债务因撤销或解除而消除,将承担合同追溯和过去的失效。3、并存债务不得超过原债务的限度。并存债务实际上是对原债务的债务和责任。原则上,承担人的债务的内容和范围不应重于原债务。换句话说,债务承担合同设定的债务不得超过原债务的金额,但债务履行期限和场所重于原债务,或者债务是原债务的一部分,不影响合同效力。并存债务承担,债务人不脱离原债务关系,承担人加入债务关系,履行债务。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