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亲。工伤期间按基本工资发放。但是:停工留薪期间受伤前的工资待遇,法定假期间没有提供劳动,所以不能计算法定假期间的加班工资。...
工伤休息,不扣工资。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停工留薪期满至劳动关系解除之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仍然存在法律上的劳动关系,但是,劳动者未提供劳务,用人单位也不支付劳动报酬,双方实际处在劳动关系中止的状态。此种情况下,劳动者可否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需要寻找相关的法律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职工因工伤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因此,对于五到六级伤残,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按月发放伤残津贴。而对于七到十级伤残,并未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此作出规定,因此用人单位无需支付报酬。但是当存在相应地方性法规时,应当予以适用。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违反公司规定被停工是没有工资的,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因为停工留薪期工资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是用人单位支付的,不是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所以没有。《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0人已浏览
1,411人已浏览
183人已浏览
20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