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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法律规定,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
1、所谓70年指的是土地使用权,并不是房产所有权。 2、70年后,房子还是你的,土地使用权已经到期。 3、70年后,国家可以有两个选择,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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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谓70年指的是土地使用权,并不是房产所有权。 2、70年后,房子还是你的,土地使用权已经到期。 3、70年后,国家可以有两个选择,其一,继续出让土地使用权,你再交钱。其二。国家收购你的房产,但要有折旧,国际惯例是2%/年的折旧。 4、目前房地产商为了赚钱,基本不搞百年大计。房子能住50年的绝对是良心屋了。 5、地方政府往往喜欢大兴土木,借公共交通等等搞各种名目的建设,而70年内拆迁,你可以获得补偿。
70年产权,到底是什么意思?一、这里先搞清二个概念,即“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70年产权,实际上是指土地使用权;而地上的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倒塌,永远是房主的。不存在70年的问题。二、房屋70年产权到期后,怎么办?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比较常见的是40年、50年和70年。房子的所有权却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塌(设计寿命一般为50年),这房子就一直是产权人的,但土地是国家的。1、按法理,如果到期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2、如果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现在,国家规定,住宅产权期满后可自动续期。但再次申请土地使用需要补缴多少土地出让金,应该以什么样的标准补缴,拥有房屋产权的业主是否愿意缴,能否缴得起,一旦有房屋业主不愿意缴纳,土地上的房屋该怎么处理?这一系列的问题暂时还没有明确的政策能够回答。
70年产权到期后,房屋仍归房屋所有人所有。房地产产权的期限只规定了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而不是我们购买房屋的所有权; 因此,只要我们有合法的产权证明书,这所房子就是我们的私有财产,国家只有我们家的土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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