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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开具领取或享受其他待遇单证,致使失业保险基金损失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追回;情节严重的,应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如本人有要求,承办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可将其尚未领取的一次性给付本人,不再为其支付其他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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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失业保险工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按照省政府规定设立的经办失业保险的机构,具体承办失业保险业务。各级财政、税务、工商、审计、民政、统计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共同做好失业保险工作。
基金在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在其他县(市)实行县(市)统筹。有条件的地区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实行市州级统筹。
基金除用于《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支出项目外,还可以用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补助金和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提前解除的农民合同制工人的一次性生活补助。失业保险统筹地区不得擅自增减失业保险支付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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