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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于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度,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因此,企业实行计件工资制度的,劳动者的劳...
计件工资在工作日安排工人加班的,加班费不得低于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休息日安排加班不安排补休的,加班费不得低于本人法定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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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部发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以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补充规定》第二点第1条的规定,关于计件工资制加班费问题,分两种情况:第一,凡是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安排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补休的,均应支付给劳动者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或日工资标准150%、200%的工资;安排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应另外支付给劳动者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或日工资标准300%的工资。第二,如果实行的是不定时工时制,则不能请求加班费。
计算加班费:法定假日按法定工作时间计算单价的300%以上支付工人加班费的假日按法定工作时间计算单价的200%以上支付工人加班费的工作日按法定工作时间计算单价的150%以上支付工人加班费。
关于计件工资制加班费问题,分两种情况:第一,凡是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安排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补休的,均应支付给劳动者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或日工资标准150%、200%的工资;安排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应另外支付给劳动者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或日工资标准300%的工资。第二,如果实行的是不定时工时制,则不能请求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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