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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证明实际领取的工资数额,如果可以提供上班已发工资的明细,可以计算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赔偿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
1,你们与公司的深圳工厂签署了上述的劳动合同,要看合同中有工作地点有无约定。 2,合同上的工资只写了2000,这个工资问题可以根据公司发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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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证明实际领取的工资数额,如果可以提供上班已发工资的明细,可以计算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赔偿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按照你的描述,公司的某些行为是违反了劳动法的。合同内未列明劳动报酬事项并不当然导致合同无效。你需要提供证据证明你和公司之间存在着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比如工勤卡、员工证、工资条等证据来证明你的主张。如果你和公司协商无效,你应当在自劳动争议发生争议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主管部门申请仲裁。如果你对裁决结果不服,你可以向法院起诉。是否胜诉关键是看你的主张是否有足够的证据来支持。
你说到工资和仲裁,无非就是牵涉到按工资标准进行的赔偿吧很简单的,你的工资当然是以实际发放的为准,因为公司给你的工资高于合同标准,你也没有什么异议,这就是事实。当然,问题的复杂支出在于,仲裁的时候公司不会说这6500全部是工资,可能会有其他理由,比如是公司通过你代付某个人的报酬,用你的车给你的燃油费等等,这时候需要公司出具证据,否则也是无效的。一句话,如果公司不认可6500是工资,不是靠合同约定的2000,而是出示不是工资部分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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