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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这既是对合同主体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有助于提高双方履行合同...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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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为,行政主体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行政行为的概念包括以下几层含义: 1.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所为的行为。 2.行政行为是行使行政职权,进行行政管理的行为。 3.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实施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特征编辑 1.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任何行政行为均须有法律根据,具有从属法律性,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或授权,行政主体不得作出任何行政行为。 2.行政行为具有一定的裁量性,这是由立法技术本身的局限性和行政管理的广泛性、变动性、应变性所决定的。 3.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具有单方意志性,不必与行政相对方协商或征得其同意,即可依法自主作出。即使是在行政合同行为中,在行政合同的缔结、变更、解除与履行等诸方面,行政主体均具有与民事合同不同的单方意志性。 4.行政行为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带有强制性,行政相对方必须服从并配合行政行为。否则,行政主体将予以制裁或强制执行。这种强制性与单方意志性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没有行政行为的强制性,就无法实现行政行为的单方意志性。 5.行政行为以无偿为原则,以有偿为例外。行政主体所追求的是国际和社会公共利益,其对公共利益的集合、维护和分配,应当是无偿的。当特定行政相对人承担了特别公共负担,或者分享了特殊公共利益时,则应该有偿的。
法律上的意外事故是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行为人不存在过错,因此应认定工伤,而不是中止。江西XX律师XX律师A认为,南昌市人社局中止工伤认定程序错误,应认定为工伤。A说,交警部门的事故证明书说得很明白——此起事故发生的原因是B驾驶摩托车在道上正常行驶,因天气阴暗,下雨天,视线不良等原因,导致摩托车与公路西侧树木相撞,造成了此起道路交通意外事故。显然,交警部门已经将本起交通事故定性为“交通意外事故”。法律上的意外事故是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行为人不存在过错,即主观上既没有故意,也没有过失,也就是说B无须承担责任。“意外事故的应有之义就是,没有过错人也就无责任人。那么,B无过错也无责任,劳动部门非要划分行为人的责任,无异于缘木求鱼。”其次,交警已经出具了意外交通事故的证明,现在劳动部门又要求交警部门对B进行责任划分,这不是要交警作出互相矛盾的两个证明吗对同一事故一份是意外无责任的证明,另一份又是有责任的证明,这不是自打耳光吗“因此,应认定工伤,而不是中止,”A称。反方:应直接认定为不属于工伤
职工有关工资、社保、福利、培训、劳动保护方面的问题与企业发生争议的,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何申请仲裁呢?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向本企业劳动仲裁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申诉书。申诉书应载明下列事项: 1、职工当事人的姓名、企业、住址、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3、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七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受理的,自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将申诉书的副本送达被诉人,并组成仲裁庭。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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