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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这与刑法的规定相呼应,目的是为了严...
1、情节很轻微、危害也不大,不认为是构成犯罪的。 2、犯罪已经超过了规定的追诉期限的。 3、经过特赦令赦免了刑罚的。 4、需要当事人告诉,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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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 1、起诉阶段的期限是1个月。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2、人民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3、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被不起诉人对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项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刑事案件不同于民事纠纷,如果是民事纠纷,直至法院最终宣判之前都可以撤诉,但公诉类型的刑事案件并不以受害者本人的意志为转移,主要是司法机关在惩戒犯罪嫌疑人的同时,也并不单纯的是为了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也是为了践行和维护法律制度的权威。
1、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识犯罪的。2、经特赦令赦免的。3、犯罪己过追诉时效期限的.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5、依据刑法告诉才处理的,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6、其它免予刑事责员的。
法律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如下: 一、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二、犯罪已过追诉期限的; 三、经特赦免处罚; 4、依照刑法告知处理的犯罪,未告知或者撤回告知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 6、其他法律规定免除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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