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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法律未交付房屋是否需要缴纳物业费的问题

2024-12-03
根据物业服务合同,业主有义务支付物业服务费用。如果合同中有特殊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但是,业主仍应对欠缴费用承担责任。对于已竣工但未售出或交付给物业购买者的物业,建设单位应承担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如果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有约定,则从其约定执行。如果业主未能按照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使用人可以要求其承担连带交纳责任。 对于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交付给物业购买者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相关法规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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