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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物业费是业主的义务,物业公司起诉法院胜算的把握很大,物业公司作为原告的诉讼请求一般有3项: 1、要求被告支付所欠的物业费; 2、要求被告...
对于不交物业费的业主,由业主委员会督促缴纳。在合理期限内仍然拖欠物业服务费,物业公司可以起诉该业主。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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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缴纳物业费的,根据你的问题,给出以下建议予以参考:1、收到律师函,说明小区物业已经在着手准备起诉,你再不付款,你将被起诉。收到律师函,可以主动和小区物业联系,交清物业费;也可以通过法律途经,维护自身利益,但物业费都是需要交清的。2、不是补缴2年就可以了,之前所有的物业费都要缴纳。诉讼时效是两年,但是物业公司只要一直在追讨,这个时效就是自最后一次追讨后计算。所以要看诉讼时效有没有超过2年,关键在于最后一次收到催缴物业纸条的时间。3、塞纸条就是给你催款的,也就是为了让诉讼时效中止,重新起算。相当于你每月收到的缴费小纸条时,则前面的诉讼时效归零,重新起算两年。这些催缴纸条都属于证据,只要确定业主已经收到就可以了。4、物业公司擅自建收费停车场的行为已经违法,不仅是违约行为,而是一种侵权行为,侵犯了小区业主共有部分的物权。但是如果经过物业公司经过了业主委员会的同意,那么其行为就是合法的;反之,擅自建收费停车场,业主可以追究物业相关的法律责任,让其予以赔偿。扩展资料: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十一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民事诉讼》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1)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物业服务合同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管理办法。 (2)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和管理办法实施管理(3)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和有关规定收取物业服务费用(4)有权制止和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汇报违反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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