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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销售需要缴纳两道营业税,按照“销售不动产”计算缴纳营业税,按照“建筑业”计算缴纳营业税。自建自用、自建出租都不需要缴纳“建筑业”的营业税。自建出租的,对于出租行为需要按照“服务业——租赁业”缴纳营业税。本题来看,是题目表述的不严谨,应该改成“每栋楼房的建筑成本是600万元”,那么答案就没有问题。您的理解也是正确的。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 规定》2018年12月31日前,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出租公共租赁住房,免征增值税。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纳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批准的公共租赁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按照《关于加快发展 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和市、县人民政府制定的具体 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 因此,单位出租公共租赁住房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第一条第一款规定,对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向规定保障对象出租廉租住房的租金收人,免征营业税、房产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8号)第六条规定,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房产税。公租房租金收人与其他住房经营收入应单独核算,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营业税、房产税优惠政策。因此,对廉租房和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向保障对象出租廉租房和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人,免征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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