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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没到辞职有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
劳动者有权获得实际试用期的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工人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部门同一部门最低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不得低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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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是劳动报酬,只有付出了劳动,就有享受劳动报酬的权利,试用期被辞退,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支付工资报酬,应当从用人单位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计发至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依法解除或者终止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工资,可以在约定的支付日期支付。第十四条员工工资应当从用人单位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计发至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员工月度奖、季度奖、年终奖等支付周期未满的工资,按照员工实际工作时间折算计发。
在员工离职时结清工资。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者辞职时,用人单位应当在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劳动合同法》规定,未及时支付工资的,有两种方式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局劳动监督投诉。2、可以向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并要求支付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六个月以下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按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支付经济补偿,支付经济补偿的最高年限不得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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