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甲方为用人单位,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联系电话(必须是单位固定电话)等,单位名称与所盖章名称完全一致。 2、乙方为劳动者个人...
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前提,但是如果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合法,那么求职者的权益保护就会遇到困难。因此,求职者一定要先确认自己...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用人单位应当自与劳动者订立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聘用协议)之日起10日内,持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文本、《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一式四份)、招用人员的《失业证》或《协保证》以及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相关材料,到市或区(市)就业服务机构和劳动合同管理部门办理就业备案和劳动合同备案手续,由就业服务机构将用人单位和招用人员的基本信息录入计算机系统,并在招用人员的《失业证》或《协保证》上记载非全日制用工单位及用工起止时间,
社保局不负责补订劳动合同工作。社保局是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的简称,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单位,承办社会保险的具体业务,但不负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补订和备案工作。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应当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建立劳动关系时订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用工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的,可以随时补订劳动合同,补订时可以签到用工之时起。《劳动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根据法律规定: 1、在劳动合同期内(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数额的赔偿金。 2、如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应再支付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3、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4、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半年内按照半个月计算,满半年按照1个月计算。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相关规定第五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如以上解答对你有所帮助,请点赞并予以评价。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7人已浏览
150人已浏览
782人已浏览
51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