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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工资:教师按照教师资格定:小学教师3000元,初中教师3500元,高中教师3800元,大专教师4100元,大学教师4500元。(随国...
教师只能吃草,你还想吃饭,别作梦了,下辈子别做老师了,何时实施,也别作梦了,你不看看这社会,全国教师这么多,怎么解决,一个教师100元,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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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适用于教师行业,其中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晚育以及在产假期间办理了独生子女证的,另按所在省或者直辖市,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增加产假,产假期间视作出勤,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女职工产假期间停发工资,改发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教师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我国法律规定,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但实践中应分两种情况讨论:第一种,是用人单位未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的的产假期间的待遇为:(一)生育津贴;(二)生育医疗费用;(三)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四)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上述费用均有社保基金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在该种情况下,生育津贴即应视为女职工的产假工资,但由于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是: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产假天数得出的,该津贴的数额可能低于女职工的本人工资数额。因此,若生育津贴的数额低于女职工工资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以上就是教师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分配的具体情况。
关于教师的提案有: 1.改善边远农村教师工资待遇和职称评定。 2.给教师减减负,别再让他们瞎忙。 3.校园暴力,未成年人也需承担责任。 4.提高教师待遇,保障合同制教师的合法权益。 5.免除教师个人所得税。 6.加强寄宿制学校的配套设施建设。 7.改善教师‘阴盛阳衰’状况。 8.尊重和关怀女教师。 9.中小学校长应加快‘去行政化。 10.为留守儿童留住好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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