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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退休人员无工伤一说,因为有工伤,必须是具有劳动关系,才能申请认定的; 2、退休人员,劳动合同终止,已经不具有劳动者的主体资格了; 3、法...
已经超过法定认定工伤和民事诉讼时效,只能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工伤认定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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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要看情况。一般停工留薪期截止伤残鉴定,鉴定等级出来以后,7至10级需要出勤上班,可以调换工作岗位,如果不出勤,单位可以不发工资的。5-6级可以双方协商退出工作岗位,由用人单位支付伤残津贴;1-4级退出工作岗位,由工伤保险基金发放伤残津贴。《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无论是否结清工资走人,只要在发生工伤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都是可以要求支付工伤待遇的。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到24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及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 540
应该可以但是比较麻烦,可以到劳动监察或者工伤赔偿窗口去询问一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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