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房屋征收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一)纳税人出售普通标准住宅,增值金额不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二)因国...
首先,房屋税是以房屋为征税爱人,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由此可知,房屋税征收准则从价或从租两种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以下步骤:第一步核定征收,以转让二手住宅交易价格的全额1%征收率征收,该模式类似于当前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成交价格为50万元,土地增值税为50000×1%=5000元。第二步减去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按四级超速累进税率征收。其中又分两种情况,一是能够提供购房发票,二是不能够提供发票,但能够提供房地产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1、能够提供购房发票的,可以减去以下项目的金额(1)取得房地产时有效发票的金额(2)根据发票的金额从购房年度到转让年度每年增加5%的金额(3)按照国家规定统一缴纳的转让房地产相关税金(4)取得房地产时缴纳的权利税。2、不能够提供购房发票,但能够提供房地产评估机构按照重置成本评估法,评定的房屋及建筑物价格评估报告的,扣除项目金额按以下标准确认:(1)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时所支付的金额证明;(2)中介机构评定的房屋及建筑物价格(不包括土地评估价值),需经地方主管税务机关对评定的房屋及建筑物价格进行确认;(3)按国家规定统一交纳的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和价格评估费用。
前,相关税法规定,对以房地产投资入股,共同承担企业经营风险、共享利润的,不征收营业税。但是,以房地产投资入股,不承担企业经营风险,收取固定金额利润的,应依法征收营业税。营改增后,相关税法对以房地产投资入股,共同承担企业经营风险的行为,并未作出特别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第一条规定,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20〕21号)规定,对于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联营的,凡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的,均不适用财税字〔1995〕48号文件第一条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规定。
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别墅、高级公寓、度假村预征率为1%-3%;营业用房预征率为1%-2%;普通标准住宅预征率为1%以内;其他类型预征率为0.5%-2%。关于预征率的标准,具体可以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或向主管地税机关咨询。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56人已浏览
255人已浏览
347人已浏览
24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