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凡境外银行开来信用证,分行应认真审证,审证的内容主要包括:1.了解开证行的资信;2.明确信用证的金额;3.注意装船期、效期和单据条款;4.对...
1.分行收到该行信用证项下的单据,经办人员应严格审查并提出审单意见,若无不符点,分行应将单据迅速通知开证申请人并按境外银行面函的付汇路线予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对于承兑交单,分行接到境外代收行的承兑通知后,应将到期日迅速通知托收申请人。对于付款交单或承兑汇票到期付款,分行收到总行贷记通知后,方可贷记托收申请人帐户或按规定办理结汇。如境外进口方拒付或拒承兑,分行收到境外代收行的通知后,应迅速通知托收申请人,并将其处理意见通知境外代收行。
分行接受委托后,经办人员应根据托收申请书缮打托收委托书(采用我行标准格式)。该托收应注明境外代收行的付汇路线,在经复核人员复核双签后,连同有关单据挂号寄往境外代收行。
分行对国内单位的收费以人民币为计价标准。如收取外汇,应用该币种的外汇买入价折算。分行对境外客户的收费应全部计收外汇。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923人已浏览
232人已浏览
943人已浏览
22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