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土地使用权继承指公民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法有效的遗嘱取得死者生前享有的土地使用权的行为。继承人除继承土地的使用权外,其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也随之...
1、被继承人死亡后,其遗留的合法财产由他人继承人依法继承。遗产分配后,所有权、使用权即归继承人所有。 2、对于国有土地使用权,继承人可依法继...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按照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2、公民的房屋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是可以继承的。不论是城市人还是农村人,甚至国家干部,还是其他人,都可以按照继承法的规定享有继承权。 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土地有村民集体行使所有权。若父母去世就要消掉户籍,其土地使用权就会消失。不存在继承的问题。因此不能享有父母的多有权利。 4、由于父母只是有适用权,去世后权利将消灭。因此也不能通过赠与等转移。而其动产如汽车电视等可以赠与他人。但是有关土地的适用权不能转移给别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55号令)第48条规定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个人,其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该条例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包括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使用权、租赁土地使用权。该四类土地使用权的取得人如果是个人,则可以在死者死亡后,由其继承人继承。
土地使用权继承指公民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法有效的遗嘱取得死者生前享有的土地使用权的行为。继承人除继承土地的使用权外,其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也随之得到继承。 1、土地使用权证不可以改成去世的人的名字。根据(1995)国土[籍)字第26号文颁布的《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26条关于“土地使用权确定给直接使用土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和个人”,而死人不会“直接使用”,所以土地局换证时疏于查实登记人是否是“直接使用土地的个人”。 2、如果死者生前使用某片国有土地,其死后的土地使用权是可以继承的。国务院1990年5。19发布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48条:依照本条例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个人,其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9人已浏览
378人已浏览
147人已浏览
23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