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筹备组负责下列筹备工作:(一)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二)提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草案;(三)登记和确认业...
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的具体程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车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停放、收费和管理等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大会决定对车辆停放收费的,参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收费标准。车主对车辆有保管要求的,由车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另行签订保管合同。公安、消防、抢险、救护、环卫等特种车辆执行公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停放的,不得向其收费。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资料向物业所在地设区的市、县(市、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业主大会成立的情况;(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三)管理规约;(四)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基本情况。设区的市、县(市、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备案资料之日起7日内,协助业主委员会办理印章刻制等相关手续。业主委员会换届、委员资格终止或者变更,应当重新备案。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223人已浏览
1,714人已浏览
1,803人已浏览
82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