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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国家出台了新的征补条例,确定了拆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应当按市场价来补偿的基本原则,市场价值是指按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即按同等地段、同等...
在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申请复核评估的,应当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并指出评估报告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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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国家出台了新的征补条例,确定了拆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应当按市场价来补偿的基本原则,市场价值是指按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即按同等地段、同等条件、同等时段进行评估,但是因为评估机构的选择不公平及受制于政府,往往评估价格不能达到市场价值。每个项目的具体补偿标准以各地方政府制定的项目实施意见为准,因为各地政府实施土地财政,为了从中获利通常会把拆迁补偿价格压得很低。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二十一条: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复核评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评估结果进行复核。复核后,改变原评估结果的,应当重新出具评估报告;评估结果没有改变的,应当书面告知复核评估申请人。第二十二条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l会申请鉴定。被征收人对补偿仍有异议的,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处理。
自2011年1月21日起,房屋拆迁的补偿依据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在其中很详细的规定了拆迁的几个程序,错一步可;你如果对补偿、评估价格不满意,可以提起诉讼,由法院裁决;法律追求事实和真相,但更注重证据和细节,如果证据不足,我们的权益很难很好的得到法律保障;而细节更是关系我们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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