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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嘱的房产如何过户? 一、首先要到你老爷的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遗嘱继承权...
办理房地产过户的手续 一、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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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产原来登记在谁的名下?是不是你岳父的名下? 2、如果登记在你岳父的名下,你岳父去世后应当先遗产继承,登记在你妻子的名下; 3、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4、然后再由你妻子对你进行赠与; 5、接受赠与房产的受赠人,应当持房产所有人的“赠与公证书”和本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如果是将来老人去世后继承房产,我们国家没有遗产税,只要办理继承公证,缴纳公证费后办理过户即可。 老人去世后,房屋成为遗产,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由老人的父母(如果健在)、配偶和老人所有子女平均分割继承。 但如果是老人在世时就赠与子女,那么需要缴纳税费。 赠与需要交2%的公证费和0.5%的评估费(100万元内),3%--4%的契税(各地标准不同),0.05%的印花税及少量产权登记费用。赠与的房产无论何时再转让都要交20%的个人所得税 具体以房管局税率为准。
继承人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后,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过户手续。需要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父亲的死亡证明等。《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二条申请房屋登记,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但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三)因继承、受遗赠取得房屋权利;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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