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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合同期满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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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终止仅使合同关系发生将来消灭的效力,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此不能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而合同解除使合同关系发生既往消灭的效力,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而对已履行的合同将产生恢复原状的后果。再次,权利专属不同。合同终止权为非专属权,可随债权或债务一同移转第三人而解除权为专属于债权人的权利,除可随同债权债务概括移转外,不得因单纯的债权让与或债务承担而移转给第三人。合同终止又称为告知,是指继续性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所作的合同效力向将来消灭的意思表示。合同的终止权与解除权虽然都表现为依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消灭的权利,在性质上均为形成权,且其产生都可依约定或法定两种途径,终止合同与解除合同但二者在理论上存在不少差别: 首先,适用情形不同。合同终止适用于继续性合同,而合同解除适用于非继续性合同。 其次,法律效力不同。
未满16周岁的属于童工,法律禁止使用童工,可以向劳动局举报。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属于未成年工,可以限度使用,不允许安排其做重体力活以及有毒有害的工作。 第五十八条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第六十四条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不会。 1、合同终止仅使合同关系发生将来消灭的效力,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此不能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而合同解除使合同关系发生既往消灭的效力,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而对已履行的合同将产生恢复原状的后果,此外,由于两者的权利专属是不同的,合同终止权为非专属权,而解除权则为专属权,因此合同终止不能代替合同解除来使用。 2、所谓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基于合同产生的联系归于消灭的行为,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双方的联系归于消灭,合同关系客观上不复存在,根据定义来看,两者极为相似,即都发生相互联系并都归于消灭的效力,但是两者还是有所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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