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从法律上来讲,步存在所谓的“临时工”,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都属于用人单位的职工,没有临时工和正式工的区分。2、只要职工在该单位...
派遣工能享受年休假。劳动派遣的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法律规定,被派遣的职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少于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从法律上来讲,步存在所谓的“临时工”,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都属于用人单位的职工,没有临时工和正式工的区分。 2、只要职工在该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就应该按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
劳务派遣工也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适用本办法。这里并没有区分是不是派遣用工,换而言之,《办法》没有将劳务派遣工排斥在年休假的享受范围之外。所以其第十四条再次明确:劳务派遣单位的职工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条件的,享受年休假。只有当被派遣职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无工作期间由劳务派遣单位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的天数多于其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才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少于其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应当协商安排补足被派遣职工年休假天数。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7人已浏览
142人已浏览
972人已浏览
25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