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和大多数公司紧缩技术一样,公司存续分立可以激发企业家的经营积极性。 2、上市公司在宣布实施公司存续分立计划后,二级市场对此消息的反应一般...
1、和大多数公司紧缩技术一样,公司存续分立可以激发企业家的经营积极性。 2、上市公司在宣布实施公司存续分立计划后,二级市场对此消息的反应一般...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公司分立,是指一家企业(以下称为被分立企业)将部分或全部资产分离转让给现存或新设的企业(以下称为被分立企业),被分立企业股东换取分立企业的股权或非股权支付,实现企业的依法分立。企业分立有两种基本类型:即存续分立和新设分立。 2、存续分立是指分立后,被分立企业仍存续经营,并且不改变企业名称和法人地位,同时分立企业作为另一个独立法人而存在。存续分立后,分立企业的股份由被分立企业的股东持有。 3、《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企业存续分立,是指一个企业分离成两个以上企业,本企业继续存在并设立一个以上新的公司。企业新设合并,是指两个以上的企业合并成一个新的企业,原有的企业不复存在。
(1)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和其他设立登记所需的文件 (2)原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同意分立的决议; (3)因公司分立而拟新设的公司签订的公司分立协议; (4)原公司刊登的分立公告的报纸纸样; (5)分立前原公司作出的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6)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7)原公司已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的证明; (8)原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9)其他有关文件。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84人已浏览
731人已浏览
209人已浏览
65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