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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解释》第17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
《商品房买卖解释》第17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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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违约责任,首先要看看你与对方的合同中是如何约定的,有约定按照约定;其次,如果没有约定,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即违约了能够继续履行的继续履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如果你说的10%是指定金是房产交易额的10%作为合同定金,那么你毁约,这10%就那不会来。
一、为控制风险,打款前由甲方或中介机构或其他第三人提供保证是必要的; 二、应先督促甲方与银行联系,办理提前还款的申请、审批等手续; 三、自己与银行保持紧密联系,在确定银行已同意提前解除合同并愿意出具解除抵押证明书后再打款; 四、打款后由银行立即扣款并出具抵押证明书,该证明书应由你自己保管; 五、立即和甲方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商品房买卖解释》第17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商品房买卖解释》第18条第2款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原因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记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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