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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产权证的房屋,只要产权调查确认房屋属于执行人,法院就可以查封。依照法律规定,查封房地产的,人民法院应当张贴封条或者公告,并可以提取和保存...
无法办理房产证的情况:开发商未取得土地使用证;开发商未完成竣工备案;开发商不合格;一房多卖;房屋限制交易;房屋抵押债务尚未清偿;房屋未取得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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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务人未履行义务的,法院可以强制拍卖担保人的住房,用于偿还债务。 2、在债务人不履行义务的情况下,担保人应当承担偿还责任。如担保人拒不偿还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拍卖担保人的房屋等财产用于履行判决。 3、如该住房为担保人家庭唯一居住用房的,法院在将该房屋拍卖后,应当至少为担保人保留五到八年的房租作为其过渡安置费用。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无法办理房产证的情形如下: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 3、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婚姻证明(如是提供结婚证必须夫妻双方到场,分别查询两人名下的房产,如是一个人去必须提供本人近期的民政局开具的单身证明或离婚证)到房管局服务窗口开县房产信息查询证明,也可以委托人代办,必须提供家庭成员有效身份证件。 需要携带的手续要根据您需要出具证明的单位要求来确定,如果对方单位只要求开具个人的无房证明,那么只需要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场办理。如果需要出具夫妻或者全家的无房证明那么就需要夫妻双方的一人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到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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