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女职工生育后,如果有困难和工作许可,本人提出申请,经公司许可,可以请6个半月的哺乳假。这6个半月哺乳假期间的工资和产前假期的工资一样,不得低...
1、请3个月、6个月哺乳假的工资,均按本人基本工资加职务岗位津贴、省直补贴的80%发给,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2、请一年(含法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女职工哺乳假规定,哺乳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哺乳而降低工资,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聘用合同;女职工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其他。
产假期间的工资并不是在产假期间发,生完宝宝之后,你可以到社保中心办理生育保险,生育保险领用的一笔钱,就是按照你未孕前正常参加劳动所得的全部工资按照比例计算所得。 产假并不是生完小孩之后的假期,也包括你未生小孩之前。 哺乳假,是每天2小时,自宝宝出生满一年。如果你上班时享受了少两个小时的上班时间,工资是按正常发的。不会扣。 如果你想把哺乳的每天2小时折算成假期,那么这个假期的工资就算进社保里,到时候生育保险会一次性给你。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这六个半月哺乳假期间的工资与产前假工资一样,不得低于其原工资性收入的80%。这里所称原工资性收入指女职工请产前假或请产假前正常出勤月,企业根据国家和本市的规定以及劳动合同的约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即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全部工资收入。 女职工六个半月哺乳假期满后,确有困难,要求继续请假为婴儿哺乳的,各单位根据生产和女职工的实际情况,哺乳假可酌情延长,但不得超过一年。这期间,其工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生活确实有困难的,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第十一条 对妊娠期的女职工,不应延长其劳动时间;对从事频繁弯腰、攀高、下蹲、抬举、搬运等容易引起流产、早产的工作,或者经区、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不宜从事原工作的,应暂时调做其他适当工作或酌减轻工作量。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8人已浏览
187人已浏览
894人已浏览
24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