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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件第一套房产是在婚前取得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对于还贷金额你有证据证实是父母还款,女方不能分割还款金额,对于第二套房产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婚前是由男方出的首付并且房产证登记在男方的名下。该房子属于男方个人财产,但是婚后还贷部分以及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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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表述,房屋等均系婚后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且因房贷未还完,即使法院也难进行明确分割。一、你暂住到房屋分割前,如果双方可以达成和解协议尚可,否则,房贷未还完,法院也难判决; 二、他出狱后要求与你同住,应得到支持,因为现该房为你们共同所有,而且你两人共同居住也并非法律意义上的非法“同居”; 三、原则上他享有一半的房屋产权,分割房产时作价分给他一半,房价以你们离婚时为准,但应扣出,你们离婚后你所还贷款数额的二分之一房款; 四、只要在婚后取得的财产他都有权分得一半,但你可以主张他对于离婚存在过错,这样在分割财产时法院会根据他的过错程度,减少他应得的份额,如果有婚法规定的四项过错,可以依法少分甚至不分给他。
婚前贷款的房子,婚后一起还贷,双方签订财产协议即可,无需公证。在房产证上加名需要征得贷款银行的同意,一般是全额还款后,解除抵押,但自己无法承担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一、婚前男方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和男方一人还贷没有区别。二、依据《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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