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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需要的条件是需要具备“五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的条件如下: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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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的条件是:预售人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预售人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预售收入必须用于相关工程建设;预售人签订的预售合同应当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交付所有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计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3)根据提供的预售商品计算,投资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确定了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4)已经进行预售登记,取得了商品预售许可证。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的条件如下: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获得预售许可证。《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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