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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公司无权擅自停水停电。 水、电是小区业主生活的必需品,即使合同中对强制断水、断电有约定,物业公司也不能以强制断水、断电作为手段,要求...
律师解答 物业停水停电的,业主可以向当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此外,如果物业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形下停水停电的,业主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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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电,由电力公司提供; 二、水,由水务或自来水公司提供; 三、水费、电费,小区一般由物业公司代收; 四、停电、停水,一般是因为费用问题,电力、水务、物业、业主,这四方协调不成的结果。 五、政府部门谁来管这事? 1、首先是原因,为什么会停电停水。跟开发商有没有关系?如果有,那开发商也要参与其中,才能把问题解决好。 2、至于政府的具体部门。住建委、房管局、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少不了,应该由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召集业主代表、开发商、物业、电力、水务一起坐下来,共同商议解决。 停电停水,严重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可以直接向当地政府办公室反映,要求政府领导直接出面组织协调解决问题。 对于物业停水停电向谁投诉的事,业主联合起来或派出业主代表,找街道办或直接就找政府办反映情况,找政府部门反映,容易踢皮球,找领导反映情况,解决问题更快。
当然是你付。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前期物业管理第二十一条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第二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建设单位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第二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临时管理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物业买受人在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对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承诺。第二十五条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第四章物业管理服务第四十一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第四十二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从以上的条款中可以看到,并没有哪一条说业主可以在买房后以没有入住为由而不交物业费,业主买下房子并交付使用后,其产权就属于业主的了,业主不用这是业主的事情,与物业无关,所以,这钱还是要交的。比如:我买了车子,但是我要出国几年,这车子我又不想卖了还想要回来的时候再用,那这样我是不是可以不交养路费,不交强制性保险费,不去年检呢?答案是肯定不能。
现今的住宅小区都会有物业,那么,如果物业停水停电向谁投诉,对于这类问题,我们应该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另一方面就是自己要准备相应的材料,对于物业的违法行为进行取证,使得自己的权益维护有更好的法律保障,进而使得所属物业进行一定程度的整改,积极的保障居住人群的生活。“物业”一词译自英语property或estate,由香港传入沿海、内地,其含义为财产、资产、地产、房地产、产业等。该词自20世纪80年代引入国内,现已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概念,即:物业是指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及其与之相配套的设备、设施和场地。物业可大可小,一个单元住宅可以是物业,一座大厦也可以作为一项物业,同一建筑物还可按权属的不同分割为若干物业。如果物业停水停电向谁投诉,这类事情的发生需要物业公司的自我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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