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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裁决后还会侦查吗

2021-12-22
不能。根据一件事不再合理的原则,法院有效判决认定的事实不得作为其他司法机关再次处理的理由。《公安机关处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需要立案侦查的案件与人民法院受理或者作出有效判决、裁定的民事案件属于同一法律事实。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1)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或者撤销判决、裁定;(2)人民检察院依法通知公安机关立案。第十三条规定,需要立案侦查的民事案件,不属于同一法律事实的,公安机关可以直接立案侦查,但不得以刑事立案为由要求人民法院驳回、撤销判决、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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