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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怎么样算的年限

2021-11-27
取得土地使用权开始。国务院颁布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者通过转让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三条也有基本相同的规定。即通过转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可以使用的土地年限不是从转让之日或开工之日重新计算的,而是将原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使用人已经使用的年限后的剩余年限。举例来说,土地出让年限为40年,转让时已经使用(受让土地后因非政府原因闲置仍视为使用)7、8年,则新受让人剩余土地使用年限为33年或3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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