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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购买房产,父母出资并写入父母名字,女方是否有权利?

2024-12-09
并不符合实际情况。如果在婚后购买的房产以父母的名义进行登记,这实际上意味着父母接受了子女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该房产不再被视为夫妻共有的财产。 如果父母仅承担了房屋价格的一部分费用,剩余部分款项则由夫妻双方共同支付,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出资的父母并不能据此获得房屋的所有权,也无法擅自决定将房屋赠与自己的子女且将其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都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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